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知
一、提交电子材料审核:
1.报名表电子版;
2.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);
3.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电子版(以学员身份证号码命名,JPG格式小于40KB);
4.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工作年限证明、社保证明、学历证书、原有等级证书等);
5.学员汇总表(机构合作提供);
电子资料提交模板:(按学员姓名建文件夹,一个学员一个文件夹)
二、审核通过提交纸质资料:
1. 工作年限证明(单位盖章原件)
邮寄地址:合肥市肥西县湖东路1号中盟电子产业园1-1号楼二单元东南教育 杨老师 19155101110
三、请关注“东南教育集团”微信公众号,了解考试详细信息
四、相关表格下载:报名表、工作年限证明、汇总表
五、考试方式:机考
六、联系方式:19155101117(微信同号)
七、年度考试计划(2024年),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
工种 | 报名截止 | 考试日期 |
健康管理师 婚姻家庭咨询师 职业指导师 | 01月02日 | 01月13日 |
03月01日 | 03月16日 | |
04月05日 | 04月20日 | |
05月03日 | 05月18日 | |
06月14日 | 06月29日 | |
07月19日 | 08月03日 | |
08月23日 | 09月07日 | |
09月30日 | 10月19日 | |
11月08日 | 11月23日 | |
12月06日 | 12月21日 |
健康管理师
*学历要求: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
*相关职业: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以及健康咨询、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*相关专业:医药卫生专业
婚姻家庭咨询师
*学历要求:大专毕业(或同等学历)
*相关职业:为在恋爱、婚姻和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。
*相关专业:社会学、法学、伦理学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女性学、性医学、社会工作、思想政治教育等。
职业指导师
*学历要求:大学专科毕业(或职业院校同等学历)
*相关职业:原职业指导人员(高等和职业院校负责职业指导的教师)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职业信息分析师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、创业指导师、劳动关系协调员、劳动保障协理员等,下同。
*相关专业:人力资源管理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管理学、劳动经济学等专业,下同。
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: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(1) 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;
(2) 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;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(1)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;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;
(3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0 年;
(2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;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;
(4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(5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;
(6)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4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;
(2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;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;
(4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。
(5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5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;
(2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;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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