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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计划

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须知

一、提交电子材料审核

1.报名表电子版

2.身份证扫描件(正反面在同一张A4纸上);

3.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电子(以学员身份证号码命名,JPG格式小于40KB

4.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,提供相关证明材料(工作年限证明、社保证明、学历证书、原有等级证书等);

5.学员汇总表(机构合作提供);

电子资料提交模板:(按学员姓名建文件夹,一个学员一个文件夹)

图dss1


二、审核通过提交纸质资料:

1. 工作年限证明(单位盖章原件)

邮寄地址:合肥市肥西县湖东路1号中盟电子产业园1-1号楼二单元东南教育 杨老师 19155101110

三、请关注“东南教育集团”微信公众号,了解考试详细信息

四、相关表格下载:报名表、工作年限证明、汇总表

五、考试方式:机考

六、联系方式:19155101117(微信同号)

七、年度考试计划(2024年),具体时间以考试通知为准

工种

报名截止

考试日期

健康管理师

婚姻家庭咨询师

职业指导师

01月02日

01月13日

03月01日

03月16日

04月05日

04月20日

05月03日

05月18日

06月14日

06月29日

07月19日

08月03日

08月23日

09月07日

09月30日

10月19日

11月08日

11月23日

12月06日

12月21日

 

健康管理师

*学历要求:高中毕业(或同等学历)

*相关职业:从事个体或群体健康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以及健康咨询、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
*相关专业:医药卫生专业

 

婚姻家庭咨询师

*学历要求:大专毕业(或同等学历)

*相关职业:为在恋爱、婚姻和家庭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求助者提供咨询服务的人员。

*相关专业:社会学、法学、伦理学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女性学、性医学、社会工作、思想政治教育等。

 

职业指导师

*学历要求:大学专科毕业(或职业院校同等学历)

*相关职业:原职业指导人员(高等和职业院校负责职业指导的教师)、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、心理咨询师、职业信息分析师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、创业指导师、劳动关系协调员、劳动保障协理员等,下同。

*相关专业:人力资源管理、心理学、教育学、管理学、劳动经济学等专业,下同。


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:

1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五级/初级工:

(1) 年满16周岁,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

(2) 年满16周岁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

2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四级/中级工:

(1)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

(2)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/初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

(3)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3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
(1) 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 10 年

(2) 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 年

(3) 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 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

(4) 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 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(5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

(6) 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 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
4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

(2) 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 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

(3) 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

(4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 年。

(5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满 2 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学生。

5.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
(1)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5年

(2) 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 5年,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 (职业技能等级) 证书后,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

(3) 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 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.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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